河北省富硒农产品标准发表时间:2025-03-13 11:05 新版通用富硒农产品硒含量标准 新版《富硒农产品硒含量标准》(T/CATEA 003—2022)对富硒农产品的多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2: 定义 富硒农产品:经过生物在生长和生产过程中对硒的吸收和转化,而非收获后或加工中添加硒,生产的可供人类或动物食用,其可食用部分的总硒含量达到本文件要求的农产品。 富有机硒农产品:经过生物在生长和生产过程中对硒的吸收和转化,而非收获后或加工中添加硒,生产的可供人类或动物食用,其可食用部分的总硒含量达到本文件要求,且有机硒占总硒质量百分比(以下简称有机硒占比)不低于80%的农产品。 硒含量要求 富硒农产品和富有机硒农产品的总硒含量、有机硒占比应符合以下要求,总硒含量应按照GB 5009.93规定的方法测定: 产品大类产品小类总硒含量(以Se计,㎎/㎏或㎎/L)有机硒占比(%) 粮食作物及其初加工产品-0.15 - 1.00- 薯类及其初加工产品-0.15 - 1.00(以干重计)- 豆类及其初加工产品-0.15 - 2.00- 蔬菜及其初加工产品-0.02 - 0.30- 水果及其初加工产品-0.01 - 0.30- 坚果、含油果作物类坚果、含油果作物及其初加工产品0.15 - 0.50- 油料作物类油料作物及其初加工产品(固态)0.15 - 1.00- 食用菌类-0.15 - 5.00(以干重计)- 食用花卉类-0.15 - 4.00(以干重计)- 饮料作物类-0.25 - 4.00(以干重计)- 代用茶类及其初加工产品-0.15 - 0.30- 注:同时适用于富硒农产品、富有机硒农产品;仅包括非药食同源的中药材,药食同源中药材类参考本表格相应食用农产品类。 硒含量测定 总硒含量应按照GB 5009.93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有机硒含量可采用直接法和间接法进行测定: 直接法即直接测定硒代氨基酸的含量,硒代氨基酸含量可按照GH/T 1135附录A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间接法又称差减法,即测定总硒含量和无机硒含量,用总硒含量减去无机硒含量得出有机硒含量,其中无机硒含量可按照DBS 42/010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标签标识规定 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富硒农产品、富有机硒农产品,可分别在产品上标识“富硒农产品”“富有机硒农产品”字样。 标识为富硒农产品、富有机硒农产品的产品,其最小销售包装上应标明产品总硒含量的数值及单位。 标识为富有机硒农产品的产品,其最小销售包装上还应标明有机硒占比。 标识为富硒农产品、富有机硒农产品的产品,其最小销售包装上应标识推荐成人每日硒摄入量为60μg~400μg。 其他相关标准参考 还有一些常见的富硒农产品分类标准,富硒水果每千克含硒10 - 50微克;富硒蔬菜每千克含硒10 - 100微克;富硒粮食及其制品每千克含硒100 - 300微克;富硒油料及其制品每千克含硒100 - 300微克;富硒禽蛋每千克含硒250 - 500微克1。 声明:此篇为机构组织模板原创文章,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:http://www.xtnjx.com/h-nd-73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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